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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听话三明: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剖析-虬城清风

作者: admin  发布: 2018-12-12 分类:全部文章 阅读: 594次

三明: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剖析-虬城清风


5月3日,福建省纪委通报8起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其中永安市曹远镇东风村党支部书记谢明好扣发18户建房户造福工程补助款9万元,用于该村道路硬化及下水道工程建设,2017年1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黑翼血环入口,该笔资金被如数追缴并补发到位。
无独有偶,就在当天,同省的三明市也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问题杨广墓。今年以来,该市查处扶贫领域涉嫌违纪案件17起共33人,党政纪处分21人考古劫心,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100人,追责问责3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6期10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
从通报的违纪违规问题来看,有的无中生有,虚列项目、编造虚假材料或冒用他人以骗取扶贫资金;有的欺上瞒下,将扶贫专项资金挪作他用或擅自改变发放方式;有的强取侵占,把手伸向贫困群众的“救命钱”;有的优亲厚友,混淆公私界限,明显有失公道。这些行为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扶贫开发是一场输不起的攻坚战。这些党员干部被查处追责,是各级纪委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的坚定决心王水提金,同时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获得感不容啃食!笔者从中梳理出了以下五起典型案例进行剖析。
案例一:优亲厚友公权私用
福建省明溪县枫溪乡华山村党支部书记余传春违反群众纪律乾坤玄元诀,明知多数村民符合2013年度低产林改造项目实施条件且不知情的情况下习网,未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和全村公示林天龙,私自将项目实施名额分配给5名村工作人员和本人、亲属及其他3名村民等10人,每人分得5000元项目资金;2017年3月28日梦不死,枫溪乡纪委给予余传春党内警告处分。
点评:村两委干部本应是带领村民发展的领路人,少数村干部却公权私用,优亲厚友。本案中余传春手握权力,在利益分配时自认为向亲友倾斜一点理所应当周厚安,算不得什么大问题,殊不知突破纪律红线,最终挨了板子。该县纪委主要领导表示,紧盯基层站所、村居关键少数,对扶贫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优亲厚友等问题,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逐项销号,解决好扶贫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案例二:克扣财物挪作他用
福建省建宁县黄埠乡桂阳村村委会主任张显德违反群众纪律,于2013年至2016年,克扣4户残疾人补助资金18000元,作为村财使用;2017年4月13日亏猫,建宁县纪委给予张显德党内警告处分,该笔资金目前已补发到位。
点评:随着国家对扶贫领域支持力度的日益加大卡延塔,一些“硕鼠”红了眼,打起了扶贫资金的歪主意。从桂阳村的案例可以看出,扶贫领域存在监管“空白区”。该县纪委有关责任人表示,加强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信息公开,让扶贫资金在监督下运行,以铁的纪律打上监管盲区“补丁”蓝帽回回。
案例三:下属虚报冒领分管被问责
福建省沙县大洛镇文坑村原党支部书记罗邦旭违反廉洁纪律,2013年9月以妻子名义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款1.2万元,2015年1月非法占有拔付给本村五保户杨某某的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款0.8万元,时任镇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张泉儿违反工作纪律,因履责不力被问责;2016年11月,沙县纪委给予罗邦旭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追缴违纪款项,给予张泉儿党内警告处分上官云飞。
点评:用好手中的权力,本应当是党员干部的应尽职责。本案中罗邦旭在利益面前迷失自我,将群众给的权力变成牟取个人私利的工具,虚报冒领、非法占有,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该县纪委主要领导表示,对触犯扶贫纪律“零容忍”的同时,要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天魔异种,对类似张泉儿审核把关不到位、疏于监督管理的予以严肃问责,发挥震慑警示效应。
案例四:违规扣留用于新村建设
福建省大田县石牌镇下洋村2013年6月至2016年6月组织实施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将应发放给22户建房户的补助资金计29.2万元,采用抵扣方式用于建房户抵交下洋村际头洋新村的基础设施配套费,时任下洋村党支部书记魏起安和村委会主任魏开仁负直接责任。2017年3月27日,石牌镇纪委给予魏起安、魏开仁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被抵扣的建房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教海哗。
点评:扶贫资金的要义用在刀刃上,用在困难群众上,但决不允许任何克扣截留、违规挪用等违纪行为。公益事业不是违纪违规借口,触犯扶贫纪律就要接受惩处奇侠传奇,本案例中下洋村干部想为村里建新村置纪律于不顾,违规扣留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款。该县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校准靶心,精准发力,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实做细扶贫领域精准监督工作。
案例五:以权谋私啃食扶贫款
福建省尤溪职专总务处原主任詹振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12月,挪用阳光工程培训费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等共计23.5万元召唤墓园,进行营利活动,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12月,尤溪县纪委给予詹振忠开除党籍处分,并追缴全部违纪款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点评:阳光工程培训是国家帮助贫困群众脱贫的重要措施,却成了少数党员干部以权谋私的“唐僧肉”。詹振中借用学校承办农民种养技术培训之际,将资金挪用为个人经商谋利,啃食了群众的获得感,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该县纪委主要领导表示,扶贫专项资金姓“专”,一分一厘都不能挪用,对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腐败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爱听话避免“民心工程”变成“伤心工程”田园脆鸡堡,“雪中送炭”变成“雪上加霜”。
党纪条规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懒羊羊外传,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武道球魂,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第一百零七条 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张瑶萱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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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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